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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4/5)

’对曰:‘臣之先佐开卜。

’乃使为卜尹。”

楚国官称以“尹”

为名的极多,除政务官令尹,左右尹外,还有乐尹、宫厩尹、芋尹、陵尹、清尹、连尹,等等,这些“尹”

前一、二字,当是指掌管的事务或地点。

如观从受命的卜尹,就是掌管占卜的事务官。

又如楚昭王时钟建为乐尹,就是掌管殿廷乐律的官员。

宫厩尹就是为楚王掌管养马之事。

楚国中央事务官中还有一种管理后宫的官,称为司宫,由阉人充任。《左传•昭公五年》记载:公元前537年,晋韩起、叔向到楚国送女,楚灵王想侮辱晋国,“朝其大夫,曰:‘晋、吾仇敌也,苟得志焉,无恤其他。今其来者,上卿上大夫也。若吾以韩起为阍,以羊舌肸(叔向)为司宫,足以辱晋,吾亦得志矣,可乎?”灵王想对叔向加以宫刑,让他作司官之官。灵王的荒谬主张遭到群臣竭力反对才作罢。

三、郡县制的建立和地方政权的职官

楚国是最早设县的国家之一,在春秋初期就把兼并得到的地方建立县,春秋中期以后,新建的县就逐渐多起来。春秋末年,中原的晋国在推行县制后又设立郡。战国时楚效法三晋,也建立郡。《战国策•楚策》云:

新城公大说,乃为具驷马乘车五百金之楚。城浑得之,遂南交于楚,楚王果以新城为主郡。

《史记•樗里子甘茂传》记载,楚怀王想以甘茂为相而问于范蜎,范蜎回答怀王的话有一句说:“故楚南塞厉门而郡江东”。《史记•楚世家》记载,公元前276年楚曾经“复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为郡拒秦”。《史记•春申君列传》记载,前248年,黄歇以“淮北地边齐,其事急,请以为郡便。”可见楚在战国中期以后,为应付封建兼并战争而在强国交界处设立了不少郡。

县的长官称县公,《左传•宣公十一年》载,楚庄王责备申叔时说:“夏征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可见春秋时期楚初建县,就以县公为一县之长官,后来也有称县尹或县大夫的,其下设县司马,掌一县之武装力量,有如后世的县尉。《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楚平王想杀太子建,就派城父司马奋扬去执行刺杀任务,就是因为司马是执掌兵权的武职官。

楚国县的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免,一县的军事力量和财政收入由中央统一控制,遇有对外作战,县军队由中央统一调动。

到战国时,楚国模仿中原的地方建制,在县上设郡一级,郡的长官由中央派遣武官镇守。如《战国策•楚策二》载,楚大司马昭常防守楚的东地边郡时,曾对齐使者说:“我典守东地,且与死生,悉五尺之六十,三十余万。”县的长官称令,这是秦在商鞅变法时所设置的官称。县的长官由中央任免。《史记•春申君列传》说:春申君为令尹时,曾任命当时著名的学者荀子为兰陵县令。

在县的下面,还有更低一级的乡里组织。战国后期,楚国有个隐士名叫鹖冠子,他曾设计了一套五家为伍,十伍为里,四里为扁,十扁为乡,五乡为县,十县为郡的地方组织系统。但这套系统不见于楚国的文献记载,未能说明其实施情况,或许只是个人的设想而已。

总之,东周时期官制的变化,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由王宫大臣及臣仆式的官吏,向司民、司军、司政的官吏的转变,最突出的是司徒、司马、司空“三司”

官逐渐受到重视。

春秋时期,王宫中首领太宰的地位相当重要,如僖公九年(前651年),襄王派孔宰代表周王朝把祭肉赐给齐桓公;隐公十一年(前712年)鲁国“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太宰”



鲁国本无太宰官,而羽父求“太宰”

的意思是想得到最高的执政官。

这都可以看出春秋初期太宰的地位相当重要。

春秋中期,太宰(冢宰)有如后世的“三公”

,仅仅是一种尊称,无实际权力,地位已经下降了。

如成公十年(前581年)楚太宰子商,仅是一般使者,成公十五年(前576年)宋向带为太宰,位在六卿之外,襄公十一年(前562年)郑太宰石◆,仅充副使出使楚国。

但是吴国较后进,所以太宰之职尚居国政之重要地位。

至战国,中原各国先后置相为执政官,太宰之称渐废。。

战国时期官吏的选用,主要有如下几条途径:

(一)立功仕进。如商鞅变法制定二十等军功爵,只要不断立功,就可以逐级晋升。韩非曾主张“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起于卒任”1。就是要从有实际政治或军事经验的人中逐级选拔文武官吏。

(二)对策或献策。楚悼王、秦孝公、燕昭王等的求贤令,便是发出策问征询对策的一种方式。吴起、商鞅等人,就是由于对策言中,一跃而居要职。另外一些人为搏取功名,主动向君主献策,当时这种风气极为盛行,《战国策》一书的绝大部分内容就是记载了这方面的情况。这些献策者,一旦被赏识,便立刻平步青云,扶摇直上。由于策问、献策和对策的盛行,各种政治主张层出不穷,气氛十分活跃。

(三)亲亲入官。这是依靠亲属、裙带、宠幸等关系进入官僚队伍。这种情况相当普遍,齐、楚尤为突出。如齐的执政和将领大都出于田氏,楚的重要官位大都出于屈、景、昭三大家族。秦国由于改革比较彻底,这种陋习较少些。

(四)推荐任能。魏文侯时,象吴起、西门豹、乐年等人都是翟璜所推荐。另外象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则是魏成子所推荐2。著名军事家孙膑是通过齐将田忌的推荐而被齐威王用为军师的3。

(五)召聘应征。战国后期孔子的七世孙孔顺,就被魏王遣使者奉黄金束帛聘以为相4。

(六)卖官鬻爵。在商品交易的影响下,官爵也被当作一种特殊商品,贵家豪族可以随便花钱买官做5。

从上面官吏的几种来源看,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依靠才能,一类靠各种关系。前一类是用人唯贤,后一类则是用人唯亲。

为了控制官吏和防止作弊,各国逐渐建立了玺封和合符的制度。这是整个官僚制度中的一个组织部分。前面已经叙述过,这里不再详谈了。

对于将领,依据胜败进行赏罚,立有战功者,一般按军功晋升爵级;战败受罚,不仅罪及本身,还要连累家属。赵国的赵括被任为将军时,他的母亲因知道他不能胜任,怕战败连累,当即向赵王声明同赵括脱离关系。

何以会有“百家争鸣”?

在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是思想和文化最为辉煌灿烂、群星闪烁的时代。这一时期出现了诸子百家彼此洁难,相互争鸣的盛况空前的学术局面,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使这一时期成为中国历史上诸子百家政治学术思想大融合的重要时期,

这个时期,社会结构急遽变化,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兼并战争接连不断,文化思想空前活跃。中国伟大的思想家大多出现于这个时代,构成了中华文明的精华和基础。

这个时期,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知识分子—“士”阶层的出现和活跃。

“士”

阶层是如何产生的呢?

西周之时,学校都是官府的。

《周礼》明确规定,“古者学在官府”



那时的史官,既是官府的官吏,又是学校的老师。

章学诚先生说:“三代盛时,天厂之学.

无不以吏为师,《周官》三百六十.

天人之学备矣”



说的就是“学在官府”

的情形。

即夏商周王代,官府完全控制着学校,学必须以官吏为老师,各种各样的学问,都要向官府有关主管的官吏学习。

比如,要学习法律,《周礼•地官》记载“受法于司徒”



即向司徒之官学习法律。

但是,并非任何人都可以进学校学习,只有王公贵族的子弟才有资格。

一般人是不能掌握文化知识的。

周平王东迁,天子的地位衰微,出现了“礼坏乐崩”

的形势。

一些“王官”

便散入各诸侯国,有的则流落民间。

“学在官府”

局面的打破,使私人办学蓬勃兴起,入学条件西周时大力改变,像孔子所办的私学提倡“有教无类”

,教育的对象不分贵贱等级,只要学生送给他“束俯”

(一串腊肉)作为学费,就可以了。

这样便大大扩大了受教育者的范围,因而有学问的人多了起来。

这些人就是所谓的“士”



“士”

的成分很复杂。

他们分属各个阶级。

“士”

可以经人推荐而担任官职。

很多有经济基础的人弃农为士,而私人办学的发达,提供了这一条件。

“士”

阶层的活跃,和当时社会的“养士”

之风的盛行,有密切的关系。

春秋时代已经开始“养士”

,而战国时期更为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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