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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四章 【心境变化】(8200)(3/4)

弟弟垂下眼皮,飞快道:“我带了书包,作业本都在书包里,我可以晚上跟你回去后写作业。

嗯,明天是周六,我也可以明天再写作业的。”

顿了顿,弟弟的声音更低:“他们回去后,可能还会吵架。

或者…爸爸今晚不回回家,晚上妈妈在家里,只会让我回房间,不会和我说话…”

说着,男孩抬起头来,用期待的,小心翼翼的目光看着陆思思。

陆思思抿了抿嘴。

“好!”

陆思思走到一边去,给陆秀婷打了电话,告诉陆秀婷自己要带弟弟回家去住一个晚上,明天把人送回去。

陆思思知道,陆秀亭不会拒绝自己。她已经大概明白了,母亲有求于陈言,所以一定不会拒绝自己的要求。

至于杨家明…

陆思思现在连陆秀婷都不在意了,哪里还会在意杨家明?

让陆秀婷和杨家明说去好了。

晚上在陈言家的别墅里。

陆思思带着弟弟进门后,弟弟一开始还有些拘束,但眼睛里更多的一种获得自有后的欣喜。

陆思思先带着弟弟去了二楼的一个客房,让他进门去洗漱,还拿了一套新的居家服出来。

很快,弟弟穿着明显比他身材大很多的居家服出来回到客厅,头发湿漉漉的样子。

这套居家服是陈言的,不过陈言没穿过,买来后洗过一直放在柜子里备用。

陆思思看出弟弟其实很瘦。

姐弟两人在客厅沙发上坐着,打了电视,陆思思用手机搜索了一个火影的动画,然后投屏。

吃着薯片,喝着果汁,偶尔大笑几声,偶尔交谈吐槽两句。

夜深的时候,陆思思才关上电视机,叫来了归庚,让他抱起已经睡眼惺忪的弟弟回客房去睡觉。

早晨的时候,陆思思起床,本来想着下楼去给弟弟做顿早餐。

可她下楼来的时候,就看见弟弟已经起来了,在屋外的院子里跑来跑去,大呼小叫的样子。

陆思思走出门来到院子里,就看见弟弟正围着院子里角落的一棵果树绕圈子,似乎在追逐什么。

不过定睛一看,陆思思愣住了。

弟弟居然在和一条小狗玩耍。

那是一毛发棕灰色的小狗。

明显还是条奶狗,跑起来的时候踉踉跄跄,叫声尖细。

看着像是条土狗血统的串儿。

身边,归庚无声无息的走到了陆思思的身边,低声道:“杨家少爷很早就起来了,他不敢去打扰你睡觉,一个人下楼来,我就带他出去买了早餐吃。还给您带了些油条豆浆回来。”

顿了顿,归庚笑道:“回来的时候,在小区里看到了这条小狗——应该是被人遗弃的狗,在外面流浪,然后和其他流浪狗杂交,又生下的小崽子。我前几天就看到一次,不过上次看到的是三四条,今天就看到这么一条,我怀疑是和母群走失了。

杨家少爷看着喜欢,当时就走不动道了。

我就想着,带回来玩玩一天也不打紧,等杨家少爷离开后,再找到狗妈妈送回去…或者找不到的话,就找个救助站,花点钱送过去。

不过费点小钱或者费点时间而已,换杨家少爷一天开心也挺好。”

陆思思点了点头,只是看着弟弟正在笑着双手把那只一丁点大的小奶狗捧起来。

上午的时候,陆思思把在院子里玩了好久的弟弟叫了回去,勒令他洗手后,乖乖去写作业。

看着弟弟在客厅餐桌上趴着写数学题,陆思思则想了想,亲手抓着那只小狗去洗手间里,给小狗洗了个澡。

只是洗完澡后给小狗吹干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麻烦。

小奶狗似乎对吹风机的声音非常抗拒,来回不停的挣扎扭动。

不过…归庚接手了这项工作。

小狗在归庚的手里,就变得异常老实,缩着身子一动不动。

“我身上有妖气,它不敢抗拒我的。”归庚低声解释了一句。

下午送了弟弟回家,路上在车里,弟弟还有说有笑,但随着汽车行驶渐渐距离杨家越来越近,弟弟就开始沉默了下来。

“没事的,你随时可以威信上和我说话。以后想吃什么,想出来玩,就告诉我。”陆思思摸了摸弟弟的头发。

“那…下次我们还可以去吃海底捞么?”

“当然。”陆思思笑了笑。

把弟弟送回到了杨家,果然,杨家明并不在家,说是去公司了——星期六,也不知道是真假。

不过陆思思当然懒得管这些事情。

等弟弟进房门,回房间去写作业后,在客厅里,陆思思坐在陆秀婷的面前,她看着母亲那张已经明显失去了光彩的脸庞。

忽然之间,从内心深处,一种释然的感觉让陆思思心中彻底松弛了下来。

“以后,不用再刻意的组织那种家庭聚餐和聚会了,我没兴趣再参加,也没兴趣做这种事情了。”陆思思看着陆秀婷:“妈妈,我不管你和陈言之间有什么协议,我会和他说,这是我自己的意思。”

陆秀婷愣了一下,试图想说什么,陆思思却摇摇头,继续道:“不过,我想和弟弟多接触一下。

以后,我有时间,会过来看弟弟,或者带他出去玩一玩。”

陆秀婷有些意外:“啊?为什么?你怎么忽然和你弟弟的关系…”

陆思思叹了口气:“之前我想错了。

原来,我以为我是这个家里唯一的受害者。

现在我才忽然发现,原来,弟弟也是受害者。

你和爸爸的恩怨,我懒得去关心,你们是大人,是成年人,你们的矛盾你们自己处理。

我和弟弟,会互相取暖的。

亲情的温暖——这种东西,你给我不了我,爸爸也给不了我。

但我忽然发现,我和弟弟之间,可以互相给予。”

从杨家回去后,陆思思立刻叫上归庚,带着小狗找了家宠物医院。

打针,驱虫,然后又买了一大堆的宠物食粮。

做完这一切后,陆思思还拍了一张小狗吃饭的照片,发给了弟弟。

“有空的时候,给它取个名字。”

陈言睁开了眼睛。

又一丝新的记忆被自己吞噬后融合掉。

他长长吐了口气。

这次消化的时间,比之前蚂蚁的一生更长了一些,不止一天一夜,而是用了足足三十多个小时。

他回想着脑子里的最后一个画面。

一只勤劳的蜜蜂,在飞过树梢的时候,一头扎进了一片蜘蛛网里…

想到这里,陈言身子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这次的死亡经历,让他回想起来就觉得有些恐怖。

被蛛丝缠住,然后看着那只蜘蛛爬向自己,给自己裹上层层的蛛网,然后身子开始被某种毒素麻痹,最后,甚至自己还没有死掉,就开始被蜘蛛享用食物…

陈言吐了口气,他缓缓站起来,飞速的去洗了个热水澡。

热水冲刷之下,才让身子里的一丝寒意被驱赶,皮肤上也没有那种毛骨悚然的鸡皮疙瘩了。

在房间里又入定了一次,用寄神篇里的法门,仔细的梳理着自己的神识元神,陈言才渐渐觉得一切归于平静。

似乎一切没有改变,但似乎又有某种东西,得到了巨大的改变!

不是修为,不是元气,不是法术,不是神通,不是神识的强大程度。

而是那种心中的感悟,对这个世界,对人生,对一切的认知,对一切的态度,感官…

二十二岁的陈言,觉得自己仿佛一个已经活了几辈子的老怪物一样。

对人来说,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

通俗点说就是,一个人活到四十岁的时候,这辈子已经基本完成了所有的事情,也见识过所有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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