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230章 228血战炮台山(2/4)

耀文想了想就说道,如今恒记已经往上岸方向走。

因此也没养太多人马。

“足够了。”爱莲眼中闪过寒芒:“让他们全部给我慢慢摸向元朗,往东星老巢方向埋伏好……只要等炮台山之战结束,立马抄他们老家!”

“什么意思?”耀文一愣,压根没明白爱莲什么意思。

毕竟东星洪兴开打是在本岛。

不是新界。

“很简单,如果洪兴输了,那我们派枪手袭击,可以给东星足够压力……要是洪兴赢了,那我们就趁东星病要他们命!”爱莲直接道。

“再怎么样,恒记能有现在,我们能有现在,都是靓筝给的。”

“怎么也得做点儿什么不是。”

“你说的有道理,我去办。”耀文琢磨了下就一拍大腿道。

一开始,他就想拉人去东区,看看能不能帮南筝做点儿什么。

现在看来,爱莲这个计划偷袭东星大本营,更好。

快刀斩乱麻嘛。

毕竟现在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了炮台山。

那东星大本营自然就空虚了。

没片刻耀文叫上阿霆几人,飞速离开总堂召集人手。

……

只是黄昏刚刚落幕,港岛大部分字头就齐齐动了起来。

之前烟花台之战,不少人都只是听过没见过。

现在把舞台放在了炮台山。

那自然有很多人想看看,靓筝这位江湖打仔王,是怎么大放异彩的了。

要是南筝知道他们的想法,那也只会给他们四个字——痴人说梦。

老子都他妈快成祖宗辈了,还要给你们展现我怎么大放异彩?

你也配?

“老板,都搞定了。”南筝刚回到办公室,陈天衣就拿着合同走来。

“这么快?”

“也就签个合同,能有多难?”陈天衣笑吟吟道:

“今天晚上,我们就能带人去把楼盘给吞了,换上自己人。”

“名字也能改了。”

“名字就先不用换了,生意不错就继续保持原样。”南筝翻了下合同,叶荣添做生意还是挺懂行的,基本上每个月都能做到不亏损。

要知道,现在可是房地产缓慢下跌的时期。

能做到不亏损已经很屌了。

南筝不会做房地产,但可以让懂做房地产的人做房地产。

改天就找几个职业经理来看看。

左手倒右手,一天时间不到就赚了上亿。

心情想不好都难。

“还有,太保几个小时前,请了马志强和许文彪两位生意人来‘谈生意’,到时候你去安排一下。”南筝随手把合同扔在桌上。

“当然,现在也不急。”

“太保什么时候有时间了,他应该会通知你。”

“可以。”陈天衣点头。

什么谈生意生意人,听听得了。

他一听就知道南筝在放屁。

无非是勒索、绑票和威胁嘛,最重要的就是榨干他们的钱包。

最后签字画押需要自己去办,看看合不合法。

这个才是重点儿。 陈天衣是老油条了,不是傻子,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

过了一会,陈天衣就拿合同走人,刚好电话响起。

“喂?”

“靓筝,你又在搞什么鬼,约战约到本岛去了?”黄炳耀开口就气冲冲。

“小黄啊,我什么时候约战了?这是别人欺负我啊!”南筝懒洋洋道。

“我现在报警,有人欺负我这个良好市民,你接不接案子啊?”

“靠!”黄炳耀顿时语塞。

实际上如今有不少警队的差佬,都对南筝气的咬牙切齿。

不过心里同时又感谢他。

毕竟五千万的补助资金,可以救不知道多少条警队人命。

说南筝是大圣人都不为过。

更别说是大善人了。

“鬼佬皮特都没说话呢,你搁这先打电话放屁了,别跟我说你今天就是为了这事儿来的……”

“我有几个手下,昨天晚上在追几个劫匪,被打死了三个,两个重伤。”黄炳耀话锋一转,脸色难看道。

“怎么回事?”

“别跟我说你不知道,是关于利家的……”黄炳耀意味深长道。

他总感觉陈家驹被悍匪打伤,还有利家被绑票这件事,跟南筝离不开关系。

现在南筝说不知道,他总觉得是在放屁。

毕竟前段时间双方还摩擦呢。

“小黄啊,我是港督还是一哥啊?半岛我他妈还没清一色呢,我能知道本岛的事儿?”

“你当我是神仙啊?”

“再说了,利家家大业大,虽然我跟他有些小摩擦,但难免不会有人浑水摸鱼,故意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坑他一把……这种高端商业竞争,难道还需要我说么?”南筝仰在沙发上道。

黄炳耀琢磨了下,好像还真是这个道理。

想了想就咬牙切齿道:“帮我查查,那群蛋散到底是什么来路。”

“连我的人都敢打,妈的,我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好啊,到时候来炮台山洗地。你帮我我帮你嘛。”南筝说道。

黄炳耀立马哑火无语了。

真把我当你的马了呢?

不过这会也是有求于人,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收敛点儿,要是玩出火了,耶稣来了都保不住你啊。”

“耶稣算个鸟,有你的嘛。”

挂断电话后,南筝忍不住乐了。

他也是没想到,黄炳耀居然找上了自己。

不过也是。

陈家驹是下班摇人查案,没有上报也没有通报,程序也不合法。

真要是闹大了,他黄炳耀也是不太好收拾。

不过找到凶手就不一样了……

南筝觉得乌鸦这群人就不错,一个个都是穷疯的粉仔。

跟叶荣添合作,背地里坑了利家一把,绑了利天照捞了六七亿,然后有钱就跟洪兴开战,这不是很合理?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