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请关注本章作家的话)(2/2)
另外因为回复不了本章说,所以在这里特别声明一下。
有书友说淫辱母婢应该不属于犯罪,但其实历朝历代都曾经发布保护奴仆的法律。毕竟就算是仆人,也是一条人命。我在读二十五史的时候,看到过很多贵族因为待下严苛被治罪的案例,比如说有一位贵妇因为鞭打奴婢致死,连累的全家被夺爵。
淫辱母婢的罪过虽然比不上杀人,可能很多时候民不举官不究。但春莺的事情例外,涉及到了人命。况且卫长安已经上了公堂,并且承认自己奸污了她,难道还会把他毫发无损的放回去吗?
我比较喜欢用红楼梦来举例,因为这是我读的遍数最多的一本书,快要上百遍了。
还记得宝玉为什么挨打吗?当时政老打他是出于两点原因:一个是在外私接优伶,二是在家淫辱母婢。
私结优伶不过是得罪了王爷,淫辱母婢如果坐实的话,那可就犯了律法。
我虽然不是一个考据党,但写出来的东西也绝不会太荒唐,尤其像这种触犯律法的情节,都是尽可能做到有章可循的。
另外:亲们,今天三更哦,还有两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