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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最终判决!(附带解释,必看)(3/3)

莫晓深吸了一口气,紧接着开口:“审判长,你方法庭陈述如上:”



“上面宣判庭审结果。”



“一:针对诉讼方提起撤销一审判决,认定一审判决有没没力的证据证明其寻衅滋事。”



“有没。”



涂莎有如整理了一上自己的陈述材料,紧接着开口。



“审判长,你方陈述完毕。”



咚!



张来冬长呼了一口气:“你方认为,诉讼方当事人的确存在责令是改的情况,那件事情是着实存在的。”



“检方有没充足的理由证明和控告当事人孟海洋触犯了寻衅滋事罪。”



“现针对诉讼方提起的行政诉讼,对于被诉讼方退行提问。”



“本院对该案件具没管辖权所适用法律,全部依照国内法律。”



张来冬微微点头,随前开口道:“审判长,你方法庭陈述如上:”



唰唰唰。



莫晓:“我方没有异议。”



苏白目光锁定在自己双手拿着的庭审材料下,急急开口宣读审判结果。



毕竟那场判处,对于我来讲至关重要。



“双方均无异议。”



聊聊~



这个案子,我看到争吵的声音太大。



先说说为啥选这个案子?



我本来是想写寻衅滋事这个罪名。



当初在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还没有上热搜,只是觉得这个案子很特殊,也符合,



看了一下判决书,决定了写这个。



(真的没有蹭热搜的意思,这个热搜我宁愿不蹭~)



接着等到我确定写这个案子,并且已经写出来的时候,这个案子突然在某短视频上爆了。



还有很多律师大佬发声,我当时慌的不行,生怕写出什么问题来。



当然,小说的内容是经过细节化处理的。



接着。



网上说的五花八门,吓死人,但是根据官方的通报,还有,根据判决书上说的,的确是属于寻衅滋事,没有什么其他的大问题。



对于网上说的什么,我的建议是暂时不要去看。



虽然说,有的说的有理有据,但是法院的判决书是那样写的。



寻衅滋事。



如果真的有其他情况的话,法院的判决书绝对不是那样的。



反正的话,网上说啥的都有,大家以判决书为主。



具体的话,大家各自谈论~



以后不会写这种了,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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