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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第107章 马总,我来了!(求订阅!求月(2/2)

方俊辉说的问题,其实他也考虑过。

一旦完成对藤讯的投资,在藤讯公司的工商信息内,自己就是股东之一,确实没什么隐私保护。

可是,自己就算用佳阳教育来投资,其实也没多大改变,有心人一查佳阳教育,还是能查出自己。

不过好在藤讯现在还很小,只是一个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初创企业,没什么人关注。

所以,暂时用自己的名义投资也没问题。

藤讯真正在国内冒头,估计至少要等到2001年以后了。

而且互联网公司很难符合内地上市的要求,藤讯未来大概率还是要去香港或者美国上市,这样的话,将来必然还是通过注册离岸公司、走美元资本路线。

所以,自己也可以等时机成熟了,注册一个在香港,或者在离岸法区的公司,再把自己的股份都变更给这家公司持有就可以了,到时候就能很好的保证自己的隐私。

至于合理避税的问题,许逸阳压根没考虑。

这是因为藤讯一直到2002年还没有盈利,就算账面有盈利也要把钱拿去继续扩大规模,所以自己也根本不用想分红的事情。

别说分红了,未来两年,说不定自己为了不稀释股份,还要在后面的融资里,追投藤讯几千万甚至更多,所以还谈什么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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