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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章 来往(下)(1/2)

第1002章 来往(下)

任何一支军队里,最机敏、最凶悍的骑士,必定在斥候队伍里。

而两军斥候的搏杀规模虽小,却必然极为激烈。

往往一个疏漏、一点惊骇,就在瞬息间决定生死,毫无挽回的余地。

剩下四名敌骑的动作稍稍慢了半拍,立刻就有多支重箭飕飕射落。

两名骑士正在翻身上马,不着甲胄的后背完整露出,立遭十步之内射出的重箭贯穿。

当年女真人以万众播燎天下,其仰仗的武力诀窍之一,便是轻弓重箭。

弓力不过七斗,讲究非五十步不发,发则必中。

而箭簇长达六七寸,形如凿,入体常有洞穿之力。

张平亮所部虽不是女真人,在武艺上着实继承了许多女真人的传统。

他们射出的重箭,箭簇比敌人的重上三倍不止,不仅贯穿敌人后心,六七寸长的箭簇倒有两三寸狠狠透出前胸,扎进了马鞍。

中箭的两人手脚挣措几下,随即瘫伏。

鲜血从伤口泉涌至马鞍,又沿着马鞍流淌到马背,引得战马连连嘶鸣。

这时后面马蹄声急,是张平亮本队部下齐至,更远处的山坡上,还有另一队游势策马逡巡。

己方的优势十分明显。

敌骑只剩下两个,虽已上马,却无论如何不能逃脱了。

两个蒙古斥候倒也硬气,干脆丢了缰绳,拔出腰刀连连挥舞,对四面迫近的周军斥候咆哮。

张平亮忍着额头剧痛,单手撑着马鞍前桥,大声吼道:“抓活的,拿下来拷问蒙古军的动向!”

随即他又用蒙古语大喊:“投降的不杀,与你酒肉!”

当年蒙古入侵,杀得无数汉儿人头滚滚,也杀得千千万万自认好汉的男儿狼狈逃亡,九死一生。

张平亮便是九死一生的幸存者。

这会儿两厢交战,自己居然能威吓蒙古人投降了。

威吓的还是蒙古人里百里挑一的精锐,赫赫有名的阿勒斤赤轻骑!

这实在让他感觉快意异常。

孰料那两个斥候听了张平亮的呼喝,经没有半点反应。

眼看围拢擒捉之势不可逆转,其中一人冷笑两声,反手持刀刺进自己的咽喉。

另一人扭头看见同伴自尽,悲痛地喊了两声,也反转刀刃,一下子扎进了胸膛。

好几名周军骑兵飞身上来阻止,哪里来得及?

他们的脚步刚到,两人就已经死得透了。

没有捉到活口,张平亮顿时懊丧。

他的额头伤处又流血不止,以至于视线都模糊了。

一名部下捉住他的战马辔头,沉声道:“咱们休息会儿吧,你就在这里收拾下伤处,别硬撑着!”

张平亮翻个白眼,想放句狠话。

但厮杀的血气褪去后,刚才额头这一下实在把他惊着了,这会儿手脚都开始发软,委实难以坚持。

他不想丢了长官的面子,只得勉强同意。

众人聚拢在附近或躺或坐,队伍里经受过急救训练的士卒过来替张平亮包扎。

他运气真不错,那一箭贯穿头盔以后消去了力量,只撕裂额头皮肉,并未伤到骨骼,也没切断哪处血管。

士卒替他敷了金创药,用白布把他的头脸上上下下缠住,就算处置完毕。

张平亮半躺着缓了缓,觉得手脚有了力气,精神头也恢复了。

但同伴们有的在吃东西,有的在喝水,倒不必急着催促继续行程。

于是他转过头,去看不远处的敌骑尸体。

那几名敌骑虽然已经断气蜷缩,但此前站着厮杀的时候,身量甚是高大,与普遍粗短的蒙古人不同。

再看他们的衣着乃至帽子、靴子,固然不算精致,却明显有裁剪的范式,与通常用动物毛皮随便裹身的蒙古斥候不一样。

张平亮不仅有些好奇,走过去把其中首领模样的尸体翻过来,仔细观看。

只见这人面庞轮廓分明,鼻梁挺直,黑发卷曲,与通常的蒙古人扁圆脸,细目塌鼻的模样大不相同。

“这好像不是蒙古人?”有个同伴在旁问道。

他的语气有些失望,大概因为杀死的并非想象中的强敌吧。

张平亮弯下腰,抽出弯刀,把尸体的皮袍割开。

皮袍底下,是颇显精致的内袍,形制是与中原相似的圆领窄袖。

自从蒙古崛起,草原和中原之间的战事就从无停歇,两边的人们往来厮杀,彼此都杀得熟悉了。

如张平亮等辈,看一眼某人身上的蛛丝马迹,就能认出此人是什么族类,或者不属于什么族类。

便如这种圆领窄袖的内袍,还有这种正正经经的穿法,都不是蒙古人会有的。

再割开内衣露出胸膛和手臂,可见此人的皮肤甚是白皙,而且身上虽有老茧和伤痕,却少有皮肤皲裂的大片痕迹。

蒙古人的整个族群全都是牧民,其坚韧耐劳的性格,来自于长年累月地吃苦。

他们放牧时不是经受暴晒就是风霜雪雨,身上又常沾染各种皮肤病,导致皮肉反复破损再愈合,产生的瘢痕层层迭迭,粗糙得吓人。

与其说是人的皮肤,不如说是兽皮或老树皮。

蒙古贵族也好不了多少,他们或许少经风雨,但因为蒙古人的风俗,几乎是一辈子不洗澡的,也不洗衣服。

他们又免不了和牧畜打交道,所以身上的污垢层层堆积,味道没法用言语形容。

但眼前这些人不同。

张平亮蹲下身,再看看这人的双手。

这双手因为长年累月握持马鞭和武器的缘故,虎口有明显的老茧,但五指的指甲修剪过,很短,而且没有蒙古人常见的手指受寒变形和指甲绽裂。

s??????.???

很显然,这些斥候来自于一个生活风俗和蒙古人全然不同的部族,而且这个部族具备相当的文明,非是野兽。

另一名骑士用刀尖拨弄着死者的衣袍和随身物品,忽然咦了一声:“你们看。”

被他用刀挑出来的,是快陈旧的木牌。

木牌上本来应有金属镶嵌成的文字,但因时间久远,金属全都剥落了,只留下分辨不清的凹痕和木牌边缘若隐若现的纹样。

“这是什么玩意儿?”张平亮问道。

“嘶……好像是契丹人的走马长牌。”

那骑士迟疑地道:“我家祖上是大辽的射粮军,后来在大金又成了边疆的驱军……几代人都熟悉契丹人的风俗,是以能认得。

但契丹人的东西,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们也不是契丹人啊?”

契丹人虽是异族,但和汉人几百年来共同居住通婚,长相和血统几乎分辨不出了。

契丹人本身的文明也早就融入汉人之中。

这些人的衣着长相,可绝对没有半点契丹人的样子。

“这些人是花剌子模的贵族罢!”

张平亮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此番蒙古人来袭,挟裹了西域诸多大国的降众。

军府各方面早就事前做了通报,务求让将士们提高警惕。

按照军府的说法,西域有大国曰花剌子模,而花剌子模又曾攻灭了契丹人余部在西域重建的辽国,吸收了许多辽国的习俗。

估摸着,这骑士的祖上曾效力于西辽,得到了证明官宦身份的牌符,然后被当做传家宝,一代代传了下来,直到主人丧命于此。

张平亮抬脚把尸体踢翻,咒骂道:“这一代代的,先做辽人的狗,又作花剌子模的狗,再做蒙古人的狗,有甚么意思,还不如死了的好。”

说到这里,他忽然愣了下,站住不动了。

过了半晌,张平亮指了指那认出牌符的骑士:“你不必继续出哨了。

带两个人,再带着牌符,回去禀报。”

“禀报什么?”那骑士皱眉问道:“路程走了还没到一半,没见着蒙古人的大队人马,也没打探到什么消息……光是宰了几个蒙古斥候,也值得专门回去趟么?”

“被我们宰了的,就这几个,确实算不得功勋。

不过此前两天咱们行军途中远远遇到蒙古军斥候,得有三次了吧?”

“昨天过河滩的时候遇见了一次,在野狼泊寻找水源的时候,远远眺望到一次,晚上扎营的时候,隔着山梁又发现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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